在我国,互联网技术被广泛运用于商业领域,电子商务生长迅猛。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度,停止2014年12月,我国网络零售市场生意业务规模达28211亿元,同比增长49.7%; 网络零售市场生意业务规模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6%,同比增长32.5%。2015年1月我国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7.4%,增速较上月加速6.3个百分点。
2014年我国餐饮行业在线用户规模到达1.89亿,凌驾中国网民比例的三分之一,预计2015年在线餐饮用户将达2.21亿。2014年餐饮行业O2O (online to offline)市场规模到达943.7亿元,相比2013年增长51.5%,预计到2017年将突破2000亿元。2014年我国在线旅游市场生意业务规模达3077.9亿元,同比增长38.9%。互联网在我国被迅速广泛运用所发生的深刻影响,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消费方式的变化即是一个重要的体现。
在十多年前,人们消费行为的基本特征是到商店去购置商品,即消费者和销售者是在一个实实在在的场所 (如商店或餐馆等) 完成生意业务运动。然而,互联网使得消费者的行为方式发生了基础性变化,它不仅催生了商业服务业的创新厘革,更是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大的利益。在此,我们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一下互联网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及其给消费者选择所带来的利益。首先在,网购成了一种时尚便捷的购物方式。
当消费者购置商品时,只需打开一个自己偏好或习惯的在线购物网站,大量传神的商品图片便立马出现在眼前,包罗各个种类的服装、鞋、食品、家用电器、电子产物、书籍等等,其品种之富厚齐全,凌驾任何一家实体商店或购物中心。在购物网站上的同类商品,通常是由多个差别的商家提供,而且商家的出价通常也会相对自制一些。固然,如果消费者愿意的话,还可以先后 “逛” 几个购物网站,来个货比三家;如果消费者拿不定主意的话,还可以点击进入已购者的评价,听听他人的意见,受益于他人的消费体验。最后,消费者只需将自己所选购的商品放入网上购物车,在网上支付,等着快递送货上门就可以了。
显然,网购这种零售商业模式,不仅仅免去了消费者在各实体店之间的奔忙劳累,更重要的是,它很是便利、有效率,极大地扩展了消费者的商品选择规模,更有利于消费者购置到自己满足的商品。其次在餐饮业,互联网也带来了全新的局势。如果消费者要外出就餐,只要事先进入一个餐饮网站,便可以看到各个种类的餐馆信息和美食图片,有按中餐、小吃快餐、烧烤、自助餐、面包甜点、西餐平分类的,另有按粤菜、湘菜、川菜、江浙菜、东北菜平分类的……应有尽有。
就此,消费者便可以在网上游览比力,并参考他人的评价,从中选择自己最喜好的餐馆和菜肴。此外,消费者可以在网上提前预订,以免去排队期待的时间。消费者还可以在网上举行团购或领取优待券,以享受价钱优惠。
如果消费者为了节约时间等原因不想去餐馆,他们愿意宅在家里或在其他场所享用餐馆的菜肴,那么,只要在餐饮网站上选择 “外卖” 就可以了,这即是时下盛行的 “外卖 O2O” 模式。如果消费者想在节庆日的家宴上享受到餐馆的隧道鲜味佳肴,那么,餐饮网站还为消费者提供厨师上门服务模式。总之,互联网在餐饮业大显身手,一系列的餐饮谋划创新模式被消费者广泛接受并受到热捧。
最后在旅游业,由互联网支撑的在线旅游网站也很受消费者的青睐。当消费者计划外出旅游时,事先登录旅游网站便可获得一条龙服务,包罗机票预订、旅店预订、旅游线路和景点选择,甚至接站服务预订等等,于是,这些原本费时艰苦的烦琐事务,在出游前全部都可以在旅游网站上轻松搞定,而且消费者通常还能享受到一些折扣甚至特价优惠。
旅游网站不仅提供随团旅游项目,还提供自助游项目; 此外,还提供种种方案的旅游攻略,以供客户参考与选择。正因为如此,在线旅游网站自然受到消费者的偏爱,尤其是那些热爱旅游的消费者。综上所述,在、餐饮业和旅游业中,互联网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是极其广泛和深刻的,消费者也由此获得更多的利益。
至于互联网在其他商业服务领域对消费者行为的类似影响,在此便不再赘述了。在上文形貌了互联网影响消费者选择的一些场所和体现。下面,我们将透过这些现象,更深入地探讨这样一个问题:从整体而言,互联网到底是通过哪些方面影响消费者行为,并使消费者赢利的呢? 详细分析如下:第一,各种消费网站的泛起,极大地扩展了消费者的商品可选择规模,更有利于消费者凭据自身的偏好去选择最优的商品组合,以实现最大的效用。第二,使用各种消费网站来购置种种商品和劳务,为消费者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精神,即节约了消费者购物的 “隐性” 成本,使得购物的历程变得便捷有效,从而增加了消费者的满足水平。
此外,还应该看到,这些被节约下来的大量的名贵时间和精神,无论是被消费者用于事情、学习,还是被用于闲暇,最终都市增进消费者的效用。第三,在网站上商家们提供的商品和劳务的价钱通常是比力低的。
其原因可能是在网上开店由于省去了实体店的巨额投资而降低了销售成本,也可能是互联网带来的产销对接的环节简化而降低了人力成本等支出,还可能是不少商家由于使用网站销售模式聚集了人气,能够大批量采购而获得低价位进货,等等。此外,网站上提供同种商品的众多商家之间存在着猛烈的竞争,其类似于垄断竞争市场结构,这种竞争也往往压低了商品的价钱。所以,消费者通常总能够在网站上购置到相对自制的商品和劳务,这显然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效用水平或满足水平。
第四,我们知道,在其他条件稳定时,商品价钱下降是通过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这两个机制发生作用,从而导致商品需求数量的增加和消费者效用水平的提高。因此,当网站上的商家以较低价钱出售商品时,一方面,由于商品相对价钱的下降使得消费者增加该商品购置量,从而增进效用水平,这即是替代效应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商品价钱下降导致的消费者实际收入水平上升,也使得消费者会增加商品购置量并增进效用水平,这即是收入效应的作用。尤其是,随着进入网站消费人数的不停增加以及每个消费者网购商品规模的不停扩大,由商品价钱下降所导致的收入效应也愈加显著。
这种收入效应不仅包罗单个消费者实际收入水平的提高,还包罗加总意义上的商品市场上全体消费者实际收入水平的提高,这无疑是提高消费者效用水平的一个重要机制。固然,我们还看到,在将互联网运用到商业服务业生长的历程中,也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挑战。譬如,如何更好地维护网上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建设和完善相关的执法和法例,以更好地维护商业网站的市场运行秩序与效率;网站商家如何更有效地使用物流与快递模式等等。
总之,我们相信在我国互联网这一技术创新将会更多更好地被运用于消费领域,它所带来的商业模式的厘革将会继续使得消费者获得更多的实惠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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